近日,記者自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牡丹江市落戶創(chuàng)業(yè),助力城市全面振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9月19日起,對持有“龍江惠才卡”“優(yōu)才卡”或市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龍江人才”,實施“住房保障”新政。
據(jù)了解,此次新政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60條》《新時代牡丹江人才引領發(fā)展20條》《新時代人才引領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措施(試行)》要求,根據(jù)《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規(guī)范》《黑龍江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具體制定和實施的。
“新政”適用于持有“龍江惠才卡”“優(yōu)才卡”或市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龍江人才”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并連續(xù)足額繳存6個月的繳存人。“新政”將“龍江人才”的最高貸款額度,即商品住房貸款自以往的40萬元上限調至80萬元,產權轉讓住房(二手房)貸款從以往的30萬元上調至60萬元。同時,申請貸款額度,自以往的按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計算,上調為按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計算。賬戶繳存余額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且不得超過所購房屋類型的貸款最高額度;賬戶繳存余額超過3萬元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其余額的20倍且不得超過所購房屋類型的貸款最高額度。
據(jù)介紹,在為“龍江人才”提高可申請貸款額度的同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yè)務網點為人才辦理業(yè)務開設“綠色通道”,并安排專人全程領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