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宇找到了!1月29日上午,澎湃新聞曝出疑似胡某宇遺體被發(fā)現,經DNA鑒定為胡某宇本人。
據胡家屬代理律師稱:本來今天準備提交立案偵查申請、檢察偵查監(jiān)督申請,結果接到了警方的電話,1月28日,在學校附近找到疑似胡的遺體,警方已對該遺體的DNA鑒定,鑒定結論是胡的DNA。
(資料圖片)
從失蹤至今已時隔106天!胡失蹤一事不只是其家人揪心,更是牽動千萬網友的心。種種猜測引發(fā)極大的網絡輿論,當地政府極為重視,三番五次的組織力量搜索、排查,可惜再見胡時已是陰陽兩隔。網傳,找到胡的地點距離學校僅95米!
根據媒體報道稱,正在征求家屬的意見是否同意尸檢。尸檢即尸體解剖,對已經死亡的機體進行剖驗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種醫(yī)學手段。尸檢對于解決死因不明或對死因有異議而發(fā)生的醫(yī)療事故爭議具有其獨特的無法替代的作用。
因本案已于大年初四立案偵查,故應適用《刑訴法》的相關規(guī)定。根據《刑訴法》一百三十條之規(guī)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根據上述條文即可得知已經刑事立案偵查的案件,死因不明的,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只需要通知家屬到場即可,無需經過家屬同意。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guī)定,是考慮驗尸體必須及時進行,以防止尸體上的痕跡因尸體變化和腐爛而消失及不排除其家人謀殺的可能,所以公安機關可以直接決定是否解剖尸檢。那么本案中的警方為何仍要征求胡家屬的同意呢?
筆者分析,可能如下:司法實踐中,多數死者家屬在爭議初期往往處于悲痛之中,加上醫(yī)學知識、法律知識缺乏、保持死者遺容完整性的心理、盡快入土為安的傳統(tǒng)、甚至是希望在自己家鄉(xiāng)逝世的風俗習慣的影響,往往不知道尸檢的意義,不能及時進行尸檢,或者不愿意接受尸檢。
且本案的社會輿論太大,如不顧及胡家人的感受強制尸檢,極有可能會對胡家人造成二次傷害,也會因此在社會上造成更大的負面輿論。
據報道,現場還發(fā)現錄音筆一支,警方已將該錄音筆送專業(yè)機構鑒定。同時,警方也邀請國內權威刑事技術專家到現場參與勘驗。調查、檢驗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愿逝者安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靜等官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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