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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下發(fā)《關(guān)于開展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補貼審核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引客入甘”補貼工作,并對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1月30日)組織旅游包機、專列、團隊等方式來甘旅游的旅行社,以及涉及年度組團等其他疊加補貼的旅行社進行資金補貼。
“引客入甘”補貼實施辦法實施以來,在釋放文旅發(fā)展政策紅利、幫助文旅企業(yè)降本減負、激發(fā)全省文旅市場發(fā)展活力等方面發(fā)揮了至關(guān)重要的作用。根據(jù)《“引客入甘”補貼實施辦法》,“引客入甘”補貼資金由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在年度預(yù)算資金中列支。補貼資金實行自下而上申請申報,由各市州文旅部門在相應(yīng)的申報日期內(nèi)進行申報,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對申報項目進行嚴格審核。審核結(jié)束后,提交審核報告,經(jīng)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會議研究審定后,及時兌現(xiàn)補貼資金。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jù)“引客入甘”補貼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一項,“入境旅游年度組團補貼、國內(nèi)旅游組團補貼:由市州文旅部門制定補貼政策進行審核補貼,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將按照市州文旅部門補貼資金的40%給予疊加補貼。”此次對于旅行社的疊加補貼,將以2023年11月30日為限,根據(jù)各市州2022年度和2023年度補貼資金的實際到位情況核定落實。對于2023年11月30日前,未兌現(xiàn)2022年度補貼的,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將不再對2022年度予以疊加補貼;已兌現(xiàn)2022年度、2023年度旅行社補貼的,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對兩年度分別予以疊加補貼。2023年11月30日之后兌現(xiàn)2023年度補貼的,納入下一年度疊加補貼計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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